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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林业改革让青山常绿水常清弯蕊芥属

发布时间:2022-08-24 00:08:52

江西林业改革:让青山常绿水常清

2月4日消息:近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行动要点》(下称“行动要点”)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造林任务3000万公顷、森林抚育经营任务3500万公顷,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21.66%,森林蓄积量达143亿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4亿吨。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以上。湿地面积达到4248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逐步建成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并着重提出了完善林业碳汇、碳汇交易等市场化减排机制的目标。此外,近日国家林业局还下发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从2012年起,国家将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体制改革林权改革: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

由于集体林业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发展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严重制约林业生产力发展因素的存在,林业发展“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局面难以破除。与其他农村地区相比,林区的发展严重滞后。2003年中央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家庭承包经营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的重大举措,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大变革,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舆论对此的一致评价是其与农村土地承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2007年,国家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通过改革,把25亿多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把数万亿林木资产落实到户,把林业经营变成农民的创业平台,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的新空间,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确权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份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25.2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其中,发证面积21.70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5.95%,8222.25万农户拿到林权证,4亿多农民获益,各项配套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极大释放了林地蕴藏的巨大潜力。“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总产值达7.6万亿元,为“十五”期间的2.5倍。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既增加了森林资源,推进了生态建设和保护,又促进了林下经济和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生态建设天保:为子孙后代添一抹绿色

如果说,林权改革理顺了林区的生产关系,那中央启动的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生态保护创举。

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何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在林权改革的过程中,中央财政如何制定扶持政策,调动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发展,这些问题的解决考验着财政部门的智慧。

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期间,中央财政共拨付资金1119亿元,其中安排基本建设投资205亿元、安排财政专项资金914亿元。20l0年底,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天保二期工程期间,中央将投入巨资改善天保工程区民生,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工程区职工住房建设和扩大就业。同时,与工程一期相比,二期建设国家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总投入2440.2亿元,比一期增加一倍;取消地方配套,中央财政对中央投资的项目实行全额补助;大幅度提高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和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并将进行动态调整;将森林经营纳入天保工程,增加中幼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补助政策;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增加了丹江口库区11个县。

预计到2050年,天保工程将使我国的天然林资源得到根本恢复,基本实现木材生产以利用人工林为主,林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合理的林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经济发展木本油料:经济效益与粮油安全“双赢”

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林地承包到户后,如何让农民在短期内实现增收致富,更好地调动他们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谈到这个问题时,不得不提到国家对木本油料作物的扶持。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作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我国山区地区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问题十分突出。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特别丰富,就业形势相当严峻。依托山区丰富的林地资源和森林资源,充分挖掘林地潜力,大力推进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可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这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缓解农村社会就业矛盾、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随着人口的增长,国际粮油价格上涨压力不断加大,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通过加大对木本粮油的开发利用力度,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的木本粮油产业基地,使木本粮油生产实现优质高产稳产,可有效缓解日益紧张的粮油供给矛盾,保障国家粮油安全。

正因此,2009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两年对木本油料作物的生产给予严密关注和重点支持。中央财政从2011年起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2011年,在整合统筹安排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在分配各专项资金时,分别通过确定规模支持和鼓励引导支持的方式完成整合任务。截至目前,中央财政整合统筹支持的资金量达到26.15亿元,超出年初预计规模6.15亿元。

地方经验:四川省强化天保工程资金保障

近日,四川省通过细化落实,强化资金保障等手段,确保天保工程二期十年目标的顺利实现。

据了解,四川在中央补助资金的分配上,结合本省国有林分布不均的实际,采取因素法合理确定各实施单位国有林管护费,同时,以市(州)2008年底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测算社会保险补助,使资金分配更加体现关注民生。在省级财政资金安排上,延续了一期工程对实施单位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等的补助、增加了对集体所有省级公益林的投入,每年安排资金19804万元,与一期工程投入相比,年均增长近16%,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对个别重点国有森工企业集中、离退休人员多的市(州),由省级财政筹集资金,对其实行定额补助。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与此同时,强化机制创新。在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中,建立了“分级投入、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明确各级财政的支持重点。

江西省四措并举推进造林绿化

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江西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把握支持重点,全力推进造林绿化,为促进全省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提供了财力保障。

首先,支持“一大四小”造林。江西省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亿元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办法,主要用于通道绿化、森林“十创”工程建设,每年带动社会投资林业近40亿元,三年来完成造林绿化1313万亩。为巩固“一大四小”成果,该省决定政策再延长两年,连续五年共安排资金15亿元。

其次,依托生态工程造林。“十一五”期间,国家继续把江西省纳入全国长(珠)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林业血防林三大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区,安排三项工程投资7.15亿元。

再其次,抓好补贴试点造林。自2010年被确定为造林补贴试点省份以来,江西省按照“先造后补、质量优先”的原则,从前一年冬季和当年春季造林、未列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造林中选择补贴对象,兑现造林补贴资金。两年来,实施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总任务20万亩,大大激发了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的积极性。

最后,利用油茶项目造林。江西省紧紧抓住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政策机遇,把油茶纳入该项资金扶持范围。为进一步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省财政从2010年起设立了5000万元的油茶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中央和省用于油茶造林资金近2亿元,重点支持高产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及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全省高产油茶林面积达到205.9万亩。

相关链接:2011年中央财政林业投入

2011年,中央财政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着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积极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林业财政资金管理,为国家林业事业提供了全力支持和有力保障。

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研究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造林补贴试点资金量增加到5.5亿元,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96.8亿元,加强林业产业发展。

中央财政继续研究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其中,为落实2010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将落实天保工程二期财政政策作为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据悉,在2011年4月底以前,中央财政就及时拨付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费121亿元。并对在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期间,主动进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彻底分开等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省(区、市)给予支持和奖励,7月拨付2011年度改革补助和奖励资金1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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